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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条款 |
A、〈交料说明
1、供应商交货时,必须出具采购定单、原稿式复印件。
2、供应商交料时,须提供相关合格证书,使用说明书,且数量务必定量包装,俾易于验收<直接送到科威信货仓>,
如因此致数量不足,供应商须负赔偿责任。
3、卖方须严守交货日期,逾期交货每逾一日罚订货总价 1 %,按日累计,本公司可得迳行由货款中
扣除,不得异议,除非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连络调整交货日期。
4、卖方所提供之另件须保证品质,若因其不良遭致退货,则须负一切赔偿责任。
5、本订单请卖方在二天内以传真或邮寄签回。
6、交料时请务必于本工厂正常上班时间或事先知会,否则造成无人收货等一切后果自行负责。
7、 供应商供应之物料质保期为壹年。
B、〈付款结算方式〉
1、以实际验收入库入账数量为准, 按合同或连络日期的前5天将帐单传真本公司会计部办理手续。
2、 结算方式属月结的,办理月结手续后可随时请款,照此类推。
3、 后到期的货款可随时向本公司请款(但请先预约);要求汇款请提供开户行、户名、帐号。
备注:请配合我司标准管理,送货单、发票上填写规格型号务必与PO单一致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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